大数据发展瞭望【2024年第19期】

国家数据局2024年研究课题入选公告 ◎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印发《2024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数据局综合司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智慧旅游创新发展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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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层面

◎国家数据局2024年研究课题入选公告

◎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印发《2024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数据局综合司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智慧旅游创新发展行动计划》


省市层面

◎《数字广东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

◎《2024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印发

◎ 2024年31省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重点


专家观点

◎李培根院士:机器人、数字孪生、AI大模型,未来智能工厂建设的三大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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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国家层面


//国家数据局2024年研究课题入选公告

2024年4月15日,我局公开发布《国家数据局2024年研究课题征集公告》,得到了众多研究机构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经严格评审,已确定相关课题承担单位及负责人(详见附件)。近期,我局将与各承担单位联系,做好相关后续工作。

在此向关心国家数据事业发展、积极参与课题征集的有关单位和专家表示诚挚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数据局2024年研究课题入选名单


国家数据局政策和规划司

2024年5月14日

附件:

国家数据局2024年研究课题入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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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数据局公众号;发布时间: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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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印发《2024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

2024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数字乡村发展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部署要求,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以信息化驱动引领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加快建设网络强国、农业强国提供坚实支撑。

一、工作目标

到2024年底,数字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数字技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更加有力。农村宽带接入用户数超过2亿,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提升2个百分点,农产品电商网络零售额突破6300亿元,农业生产信息化率进一步提升,培育一批既懂农业农村、又懂数字技术的实用型人才,打造一批示范性强、带动性广的数字化应用场景,抓好办成一批线上线下联动、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

二、重点任务

(一)筑牢数字乡村发展底座

1.提升农村网络基础设施供给能力。按需推进农村地区5G网络和千兆光网建设,提升农村生产作业区、农产品直播基地等重点场所网络覆盖深度。实施第十批电信普遍服务,加快“宽带边疆”建设,保持全国未通宽带行政村动态清零。持续推进有线电视网络升级改造,加快广播电视直播卫星高清终端推广普及,促进高清超高清电视节目进村入户。持续开展网络安全督查检查专项行动,加强涉农重点网站和业务信息系统防护能力建设。

2.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力度。推进农村公路“一路一档”信息化试点建设,稳步提升农村公路路况自动化检测比例,加快实现农村公路“一张图”管理。持续推进数字孪生水利建设,推动水利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升农村地区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和供水保障能力。深入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鼓励有条件地区稳步推动农村电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提升农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促进农产品冷链各环节有序衔接和信息共享,推广冷链云仓、共同配送、零担物流等模式,提升农产品冷链流通效率。

3.加快推进涉农数据资源集成共享。持续推进实景三维中国建设,完善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推动自然资源相关数据集成共享。滚动更新气象数据分类分级目录,加强农业气象数据跨部门交换共享。深化高分卫星数据在农业遥感中的应用。加快建设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统筹建设区域性大数据平台,发挥农业农村数据要素价值。支持各地依托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加强涉农信用信息归集与精准应用,深化与金融机构合作。持续推进全国农业保险数据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农业保险数据共享。

(二)以数字化守牢“两条底线”

4.强化确保粮食安全数字化支撑。运用卫星遥感等现代信息技术,统筹开展全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动态监测。依托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全程监控和精准管理。探索运用地面采样、遥感监测、信息化管理手段对盐碱地、黑土地等开展监测预警。加快建设农业农村用地“一张图”。实施气象为农服务提质增效行动,持续做好农业生产全链条“伴随式”气象服务,提升粮食安全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建立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应用和运行长效机制,推进粮食购销信息化“穿透式”监管。健全农产品全产业链监测预警机制,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调控能力。

5.强化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举措。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推动防止返贫监测与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加强跨部门信息整合共享。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多措并举促进脱贫地区产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用好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832平台”),持续扩大脱贫地区农产品销售规模。实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健全跨区域信息共享和有组织劳务输出机制,拓宽脱贫人口外出务工渠道。鼓励中央企业结合定点帮扶工作,在脱贫地区落地实施一批数字乡村领域帮扶项目。依托“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并支持脱贫地区数字乡村建设。鼓励和引导直播平台和机构为脱贫地区、民族地区提供直播人才培训和流量扶持。

(三)大力推进智慧农业发展

6.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推广。依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加快智能设计育种、智能农机装备、农业传感器与专用芯片、农业核心算法等技术和装备研发。建设一批国家智慧农业创新中心和分中心,开展基础性、前沿性智慧农业技术研究。推动农机装备企业与电子信息等领域企业加强合作,开展基于北斗导航的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自动驾驶拖拉机、无人插秧机、无人联合收割机等装备研发制造。通过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支持购置使用高端、智能、绿色农机和北斗辅助驾驶系统及监测终端。建设全国农机作业指挥调度平台。加强国家及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深化农机装备计量测试技术、方法及设备的研究和应用。

7.提升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水平。持续推进国家智慧农业项目建设,带动重点区域、重点品种产业数字化转型。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以县、市为单位谋划建设智慧农业引领区,探索形成区域性整体解决方案。持续扩大无人农业作业试点范围,推动智能农机和智慧农业、云农场等协同发展。鼓励各地结合农产品加工业现状,围绕自动分拣、品质检测等智能装备,推动农产品加工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稳步推进有机产品等食品农产品认证制度建设实施,实现有机产品“一品一码”全过程信息追溯。加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应用推广,推动县级以上农产品追溯平台逐级与国家追溯平台对接。

8.以数字技术深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和标准体系建设,聚焦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和小农户,拓展服务领域和模式。引导各类服务主体依托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开展农资供应、农机作业、市场营销等全方位社会化服务。充分利用5G、北斗、物联网及无人机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水平。推广科技小院模式,打通农业科技创新和应用“最后一公里”。推广应用科技特派员信息管理服务系统,提升科技特派员服务效能。

(四)激发县域数字经济新活力

9.加快推进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推进“数商兴农”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打造一批县域电商直播基地,培养一批农村直播电商带头人,培育一批农村电商特色品牌。加强农村电商供应链建设管理,推广电商直采、定制生产等模式。实施县域商业三年行动,推动县域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转型,支持邮政快递、供销社、电商平台、连锁商贸企业通过多种方式改造传统农村商贸网点。持续完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进一步加强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和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鼓励发展共同配送,深化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持续开展“巾帼电商”“青耘中国”直播助农活动。

10.多措并举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实施乡村文旅深度融合工程,依托互联网推进休闲农业、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新业态发展,更好促进供需对接、激活乡游消费。继续引导在线旅游平台企业将产品和服务向乡村下沉,加强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乡村旅游精品路线的宣传推介。持续开展乡村旅游数字提升行动、“游购乡村”系列活动,推广乡村旅游新产品、新场景、新体验。继续支持和实施文化和旅游创客行动,开展第二批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探索乡村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新路径。深入实施“乡村著名行动”,创新城乡区划地名“一张图”服务,推动乡村地名服务与在线旅游、农村电商、智慧农业等深度融合。

11.释放涉农数据要素乘数效应。实施“数据要素×”行动,推动涉农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激活数据要素价值。支持第三方主体汇聚利用农产品产地、生产、加工、质检等数据,支撑农产品追溯管理、精准营销等,鼓励中国邮政集团等先行先试。支持农业与商贸流通数据融合应用,培育以需定产新模式,提升农产品供需匹配能力。支持在农业生产领域产能、运输、加工、贸易、消费等数据融合应用,提升应对自然灾害、疫病传播、价格波动等抗风险能力。支持金融机构与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共享交换数据,提升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水平。鼓励涉农企业开展数据管理国家标准(DCMM)贯标,设置企业首席数据官,提升数据管理意识和数据开发利用水平。

12.运用数字技术促进农民增收。实施农民增收促进行动,利用数字技术促进乡村富民产业提质增效,完善联农带农益农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数据标注基地、呼叫中心等新兴产业,拓宽农民就地就近就业渠道。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运用数字化手段,盘活利用农村闲置资源,培育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动建设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利用互联网平台汇集岗位信息,扩大农民工、乡村青年等群体外出务工信息服务供给。用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实现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信息及时共享,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加大农村电子商务领域带头人培育力度。持续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提升农民就业创业质量和层次。

(五)推动乡村数字文化振兴

13.加快乡村文化文物资源数字化。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依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加强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深入推进中国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数字博物馆建设。持续实施文物数字化工程,推动乡村文物资源数字化永久保存和展示利用。实施非遗记录工程,继续举办“文化进万家——视频直播家乡年”“云游非遗·影像展”等活动,支持网络传播农村非遗资源。支持开展记录乡村影像工作,拍摄推出以乡愁记忆为主题的系列纪录片。

14.丰富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数字供给。继续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丰富农村地区群众网上精神文化生活。推进国家文化专网和文化数据服务平台建设,优化基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推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普惠应用。继续支持地方实施全国智慧图书馆体系和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丰富面向农村的文化资源供给,提升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持续开展智慧广电服务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推进智慧广电乡村工程试点建设,加快补齐农村地区公共文化服务短板。加大对“三农”题材网络视听节目和作品的支持,增加乡村网络文化优质内容供给。

(六)健全乡村数字治理体系

15.稳步推进农村“三务”信息化建设。深化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建好用好“共产党员网”等平台,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持续优化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化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并向基层延伸。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提高数字政务管理服务效能,坚决防止通过数字化手段变相加重基层负担。用好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推进集体资产管理规范化信息化。推动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提高农房建设管理与服务的信息化水平。推广应用土地流转台账信息平台,推动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和监管机制。

16.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数字化效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数字化手段支撑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继续推进农村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建设,加强视频图像信息资源智能应用。加强农村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赌博违法犯罪活动。持续在农村地区开展互联网上邪教及非法宗教有害信息治理。常态化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乡村下沉。完善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接诉即办等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拓展乡村治理数字化应用场景。

17.增强农村智慧应急管理能力。实施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支持各地加强监测预警、智慧调度、通信保底等能力建设,提升乡村综合防灾减灾抗灾能力。深化国家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应用,加强面向偏远农村、牧区、山区的灾害预警服务。继续完善农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加强通信技术在预警发布中的应用,提升预警信息覆盖面和靶向发布能力。运用远程监控、物联网监测等信息化手段,提高农村火灾防控效能。持续推动农村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广播体系,提升各类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信息发布能力。

(七)深化乡村数字普惠服务

18.着力提升乡村教育数字化水平。持续支持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地区学校和教学点网络及卫星电视教学环境,夯实农村地区教育信息化基础。纵深推进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建强用好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农村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升级迭代国家教育“空中课堂”项目,办好中国教育电视台“空中课堂”频道,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升乡村学校教学质量。实施数字化赋能教师发展行动,全面提升乡村教师数字素养。建好用好中国语言文字数字博物馆,面向农村地区征集上线一批语言文化优质资源。

19.持续推进乡村数字健康发展。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通共享三年攻坚行动,持续推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接入区域全面健康信息服务平台,推进跨区域、跨机构卫生健康数据互通共享。加快推进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化,结合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构建乡村远程医疗服务体系,推广远程会诊、预约转诊、互联网复诊、远程检查,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均衡布局。继续推进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动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的集成应用。完善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加快推进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深化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应用,加快建立救助患者医疗费用信息共享机制,优化完善医保码、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等功能服务,为农村地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保服务。

20.增强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实效。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加强涉农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提升涉农经营主体融资便利水平。深入推进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积极稳妥推广普惠金融业务数字化模式。深化实施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鼓励金融机构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因地制宜打造惠农利民金融产品与服务。结合乡村治理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扩大农户信用档案覆盖面和应用场景,逐步提高信用贷款发放比重,更好满足各类经营主体合理融资需求。推动移动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普及应用,引导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向乡村下沉。继续推动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电子化试点,加快农业保险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依法打击涉农信贷、保险等领域网络金融犯罪活动。

21.加强农村特殊人群信息服务保障。优化完善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管理,提升探访关爱服务质量效率。持续推进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精准摸排,落实数据动态更新机制。拓展农村残疾人大数据应用,持续优化残疾人证“跨省通办”服务。持续推进与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密切相关的互联网网站、手机应用程序(APP)及小程序开展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加快无障碍产品和服务技术研发应用。持续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网络安全进农村等培训活动,提升广大农民数字素养与技能。

(八)加快建设智慧美丽乡村

22.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数字化应用。持续完善农村环境监测体系,选择重点和一般类监控村庄开展环境监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排放、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黑臭水体整治情况等监测监控。继续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信息管理,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对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进行动态排查。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问题在线受理机制,引导农民通过多种方式参与人居环境网络监督。

23.提升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效能。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持续完善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信息管理系统,提升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信息化支撑能力。深化林草生态网络感知系统建设及应用。综合运用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手段,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精准度。实施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强化农村供水全链条全过程监管,鼓励有条件的农村供水工程开展水质在线检测监测。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中的应用。

(九)统筹推进数字乡村建设

24.加强跨部门跨层级协调联动。指导地方建好用好数字乡村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强化部门间政策协同和资源整合,立足区域特色优势和需求实际,滚动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开展第二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分领域分区域探索数字乡村发展新路径。组织召开2024年全国数字乡村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总结交流典型经验做法。统筹推进数字乡村发展水平监测,强化跨部门数据互通共享,深化监测结果运用。

25.健全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用好现有涉农政策与资金渠道,支持数字乡村重点项目建设。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加强金融机构对数字乡村重点领域和优质涉农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就业创业群体的融资支持,并适度向数字乡村试点地区倾斜。创新数字乡村建设投融资模式,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建好用好数字乡村共建共享平台,深入开展数字乡村聚力行动,引导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积极参与数字乡村建设。

26.培养壮大乡村数字人才队伍。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持续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组织实施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引导包括数字人才在内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下乡服务。完善数字人才服务乡村激励机制和保障措施,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内在活力。加强普通高等教育智慧农业、农业智能装备等新农科专业建设,统筹推进现代农业技术、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智慧农业技术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与改革,实施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加快培养服务乡村振兴的实用型、复合型高技能人才。持续开展乡村治理骨干、乡村文旅人才、农村数字化青年人才、巾帼电商人才培训。

27.推进重点领域标准化建设。加大数字乡村标准化工作统筹推进力度,支持数字乡村术语、参考架构、数据资源等标准研制,推动若干国家标准立项。加快制定《农业农村数据分类分级指南》。完善道路冷链货物运输制度标准推进《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修订。修订《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规范》等标准规范。印发《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应用指南》和配套标准规范。强化数字乡村领域标准宣贯,组织开展数字乡村标准化培训。

28.讲好新时代数字乡村故事。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矩阵,持续做好数字乡村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宣介数字乡村建设理念和进展成效。举办2024年全国数字乡村创新大赛,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并积极参与,挖掘推广一批优秀案例和应用场景。办好APEC数字乡村建设研讨会,加强数字乡村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编制发布《中国数字乡村发展报告(2023)》。深入推进“清朗”“净网”等各类专项行动,营造数字乡村建设良好舆论氛围。

(来源: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时间: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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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数据局综合司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智慧旅游创新发展行动计划》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关于印发《智慧旅游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办资源发〔2024〕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数据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数据局:

现将《智慧旅游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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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旅游创新发展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促进数字经济和旅游业深度融合,加快推进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智慧旅游创新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数字经济与旅游业深度融合,坚持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坚持需求牵引、强化赋能,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推动智慧旅游创新发展,到2027年,智慧旅游经济规模进一步扩大,智慧旅游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智慧旅游管理水平显著提升,智慧旅游营销成效更加明显,智慧旅游优质产品供给更加丰富,智慧旅游服务和体验更加便利舒适。

二、重点任务

(一)智慧旅游基础设施提升行动

1.改造升级信息基础设施。用好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推动旅游应急指挥中心、智能闸机、景区智慧屏、票务系统、电子讲解等进行改造升级。引导停车场、旅游集散与咨询中心、游客服务中心、景区道路及景区内部引导标识系统等数字化与智能化改造升级,提升基础设施网络化、智能化、协同化水平。强化试点,创新模式,鼓励和支持信息服务商对文化和旅游场所开展“上云用数赋智”服务。

2.加强5G+智慧旅游协同创新发展。实施好“信号升格”专项行动,持续提升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等各类重点旅游区域5G网络覆盖,优化重点区域及客流密集区域的5G网络服务质量,挖掘利用5G技术在视频监控、实时传输、无人驾驶等方面的潜力和优势,拓展旅游领域应用场景。持续推出5G+智慧旅游应用试点项目、解决方案。

(二)智慧旅游服务效能提升行动

3.提升服务平台运营效能。进一步厘清政府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边界,引导各地明确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定位,因地制宜推进现有平台转型升级。鼓励各地积极探索通过政府与市场合作共赢的方式,提升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和运营效能,实现可持续运营与发展。鼓励和支持专业化经营主体通过运营输出、连锁运营等方式参与运维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探索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通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智慧旅游线上服务相结合,发展智慧旅游助手类应用,鼓励和支持线上服务应用创新,提升旅游目的地线上服务的智能化水平。支持在线旅游平台经营者发挥数据和信息能力优势,有效整合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娱乐等旅游要素资源,为游客提供智慧化服务。

4.提升适老化服务水平。在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保留线下服务的基础上,支持智慧旅游线上服务平台针对老年人出游习惯,对手机客户端、网页端等进行适老化改造,不断优化使用体验。提升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出游过程中享受智能化服务的水平,持续弥合“数字鸿沟”。支持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街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重点旅游场所,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推进数智化标识导引系统的适老化改造升级。定期遴选发布一批智慧旅游适老化范例,强化示范引导作用。

5.持续优化文旅场所服务水平。科学设置线上线下购票及预约渠道,优化预约程序,简化预约措施,保留人工窗口,为国内外游客提供线下购票等服务,最大限度满足参观游览需求。鼓励旅游景区在旅游旺季采用智慧化方式加强游客疏导,维护游览秩序。

(三)智慧旅游管理水平提升行动

6.推进“互联网+监管”。依托多源数据提升旅游市场经济运行监测与风险预警能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过程性数据分析研判能力。加强数据归集共享,健全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立健全线上旅游投诉和处理机制,通过信息化手段对旅游投诉进行快速分类和处置,提高游客投诉快速处理能力,并及时反馈处置结果。

7.强化应急响应能力。有效利用大数据采集分析手段,提高旅游目的地客流预测、监测精准度,建立健全包括短消息、广播、智能标识牌等在内的游客信息快速通知体系,提升旅游领域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推动自然灾害易发地区旅游景区配备卫星通信终端设备,保障极端情况下应急通信需求。

(四)智慧旅游营销效能提升行动

8.加强新媒体使用引导。统筹线上线下,强化品牌引领,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智慧旅游营销项目纳入国家旅游宣传推广精品建设工程。鼓励和支持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旅游企业等加强与新媒体合作,加强精准营销。面向文化和旅游行业讲解员、导游、非遗传承人等,组织实施智慧旅游营销青年人才培养项目,推出一批立足主阵地、弘扬正能量的“新网红”。鼓励和支持更多企业开发智慧旅游营销,创新营销方式。探索建立涵盖市场分析、渠道管理、内容生产、电商销售等全流程可管控可优化的智慧旅游营销新模式。

9.规范提升旅游营销效能。支持旅游景区、文博场馆等文化和旅游机构结合线上传播和受众特点,强化创意策划和内容生产。挖掘5G技术在高清视频传输等方面的优势,培育5G互动直播、5G+AR直播等新营销手段。以智慧旅游营销为试点,探索发展创作者经济,培育发展内容、形式、技术结合的创作新模式。探索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等人机协同方式开展营销内容创作,加强营销素材知识产权保护,防范意识形态安全风险。

10.开展营销效果评估。探索建立智慧旅游营销评价体系,合理设置评价指标,确保其可量化可追溯可考核,有效提升智慧旅游营销成效。

(五)智慧旅游产品业态培育行动

11.鼓励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聚焦旅游场景应用,鼓励支持企业研发生产智慧旅游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打造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产品和品牌,扩大智慧旅游供给。强化研发生产类企业在智慧旅游产业链中的重要地位,激发企业技术创新活力,实施文化和旅游企业培育计划,培育壮大一批有较强实力、创新能力和行业影响力的智慧旅游创新企业。

12.促进产学研协同发展。推动旅游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开展战略合作,深化产学研深度协同模式和机制。支持企业建设以智慧旅游研究和成果转化为主的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应用转化。创新供需对接方式和机制,探索通过共建工作室、专题培训等方式支持科研人员常态化帮助文化和旅游机构解决技术应用难题。

13.培育丰富智慧旅游产品。鼓励和支持文博场馆、考古遗址公园、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街区、主题公园、演艺场所、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等,运用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拓展现实(XR)、混合现实(MR)、元宇宙、裸眼3D、全息投影、数字光影、智能感知等技术和设备建设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培育文化和旅游消费新场景。促进电子竞技、动漫游戏等线上数字场景与线下旅游场景融合发展。鼓励数字文创等智慧旅游产品出海,提升国际传播力和影响力。

(六)旅游数据资源利用提升行动

14.增强辅助决策能力。按照数据分级分类规范,建立各级部门依托自身业务进行数据管理的体系,提升数据归集能力,深化传统旅游数据监测与大数据、区块链技术的互补与融合,提升旅游领域整体数据质量和应用水平。鼓励各地根据自身实际需要完善旅游大数据治理体系,提升大数据辅助决策与监督效能。

15.推动数据开发利用。加大旅游领域数据要素化特点和路径研究,提升多源数据融合能力。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在数据合规使用的前提下,推动旅游数据资源开发开放和流通使用。

16.做好数据安全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旅游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强化旅游数据收集、传输、存储、共享、使用、销毁等全生命周期安全管控,防止数据丢失、毁损、泄露和篡改。定期开展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增强数据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旅游领域用户个人信息和个人隐私保护。

(七)旅游数字化转型提升行动

17.推进旅游城市和景区智慧化建设。强化基础共建、设施共用、数据共享,将智慧旅游融入智慧城市建设。强化标准引领,引导城市完善智慧旅游设施和网络,提升数字化服务和管理水平。创新支持举措,加强智慧旅游景区建设。鼓励和支持旅游景区探索人工智能导览等智慧旅游创新服务。

18.推进智慧旅游“上云用数赋智”。组织开展好智慧旅游“上云用数赋智”解决方案遴选和发布,强化供需对接,促进解决方案转化落地。鼓励酒店、旅游景区等对能源进行智能化管理,优化设备运行,节能降耗,推动智慧旅游绿色低碳发展。

(八)智慧旅游创新人才培育行动

19.培养高校基础人才。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整合多领域教育资源,加大数字技术与旅游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强化应用导向,加强智慧旅游职业教育建设,鼓励建设智慧旅游技术应用重点院校。将智慧旅游纳入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和旅游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提高智慧旅游人才培养适应性和技术技能水平。鼓励支持企业和高校深化协作,深入推进智慧旅游领域产教融合发展。

20.加强智慧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智慧旅游人才培养机制,打造一支与智慧旅游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实施国家智慧旅游建设工程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通过教育培训、项目支持、合作研究、成果推广等途径,加强智慧旅游研发生产、经营管理、转化应用等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开发利用国内国际人才资源,鼓励和支持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通过引进来、走出去,培育一批跨学科、跨行业和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智慧旅游创新人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级智慧旅游发展统筹协调机制,整合相关配套政策和资源,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动解决智慧旅游发展中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二)加强政策支持

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旅游发展基金、地方财政资金等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智慧旅游发展。探索将符合条件的智慧旅游配套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接重点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智慧旅游项目的支持。完善政策环境,引导企业加大对智慧旅游和相关产业的投资。

(三)加强监测评价

加强智慧旅游数据库建设,推动建立智慧旅游数据监测机制,准确、及时掌握智慧旅游动态情况。建立更为科学的智慧旅游评价机制,重点评价智慧旅游实际效用,避免盲目建设、贪大求全。完善智慧旅游标准体系。

(四)加强宣传引导

有效利用各级各类媒体、新媒体平台,宣传智慧旅游发展成效,为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汇聚力量。积极开展智慧旅游培训和交流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确保智慧旅游健康有序发展。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发文字号:办资源发〔2024〕82号;发布时间: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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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省市层面



//《数字广东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

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数字广东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

《数字广东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4年5月10日



数字广东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


为贯彻《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及国家关于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工作部署,深入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统筹推进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文化、数字生态文明建设,以全面数字化推动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制定数字广东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如下。

一、围绕“一点两地”全新定位,推动“数字湾区”建设

(一)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政府服务衔接融合。深化政务服务“跨境通办”合作。推广粤港合作成果,优化跨境服务地图、线下服务专窗及自助服务有关功能,实现更多服务事项“跨境通办”。深化“湾事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谋划建设“湾区PASS”,推动以跨境支付、身份核验、数字空间、出行消费等服务为核心的多端跨境公共服务集成。进一步提升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等证件在大湾区行、消、住、游等方面的便利化应用。(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省公安厅,广州、深圳、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启动数字湾区“揭榜挂帅、赛龙夺锦”征集活动。围绕“数字湾区”建设“六通一融”目标,按照定向式、半定向式、开放式等三类,向社会广泛征集大湾区智慧城市建设、泛公共服务、数据开发利用、数字经济等领域数字化应用场景和解决方案。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参与”原则,充分聚合数字政府基础能力和数字化龙头企业资源优势,探索设立“数字湾区”建设基金,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推动“数字湾区”建设重点任务落地。(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智慧城市群建设。完善粤港澳共建智慧城市群多层次沟通合作机制,召开专责小组会议,制定建设合作清单,重点推动三地公共服务、文化旅游和交通运输、新型基础公共支撑能力融合互通互认。优化实施“港车北上”、“澳车北上”,推动“粤车南下”取得阶段性进展。(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粤港共建智慧城市群专责小组、粤澳共建智慧城市群专责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数据特区”。探索粤港澳三地数据跨境流通机制,推动在数据基础设施、数据基础制度、数据要素跨域跨境流通等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在营商环境重点领域率先实现场景落地。(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省委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化数字赋能“百千万工程”,促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

(五)强化“百千万工程”数字化支撑。完善“百千万工程”数字化支撑体系,持续强化指挥实战支撑能力。聚焦“百千万工程”年度重点工作,建设完善一系列重点专项,助力重点工作落地落实。加快构建“百千万工程”数据资源体系,服务重点业务场景决策研判。(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地级以上市“百千万工程”指挥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城镇数字化转型。落实国家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工作部署,开展全省城市数字化转型试点,加强关键数字技术在城市场景中集成应用,探索不同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的市县数字化转型路径,形成具有可操作性、可复制性的经验做法。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数字化,指导相关地市进一步完善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拓展CIM+应用场景。持续推进数字家庭试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参与数字家庭建设。(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数字乡村建设。落实好第二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部署,做好组织申报、督促指导等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纳入国家试点。开展省级数字乡村建设试点,围绕乡村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数字技术赋能生产升级等领域,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的数字乡村发展路径。推进农村“三线”(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规整,将农村“三线”整治和布局纳入镇村规划建设,鼓励规划建设符合安全规定的公共路由。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和数字化管理。完善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建设,加强乡村地区数字化人才培养。督导有关地市推进完成“智慧广电”平台服务乡村振兴和美丽圩镇建设示范建设任务。推动传统广播电视转型升级,推动农村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转型和光纤化、IP化改造。完善“三位一体”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数字平台建设,建设供销数字化农产品综合服务站,提升联农带农组织数字化联结能力。(省委网信办,省农业农村厅、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交通运输厅、广电局、能源局,省供销合作联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深化数字化帮扶。结合省纵向帮扶单位专业特长、基础能力和资源优势,加强数字化发展对纵向帮扶工作的赋能,缩小城乡“数字鸿沟”。深入开展“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做强“粤同行”产业赋能行动计划,引导更多数字化企业为推动数字化帮扶注入社会力量。深化数字政府基础能力均衡化发展行动,进一步优化省级奖补资金作用,确保到2024年底基本实现均衡化发展。(各纵向帮扶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技术创新高地

(九)加强数字领域核心技术突破。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支持数字技术领域基础研究。积极融入国家新型举国体制总体布局,加强央地协同。围绕新一代通信网络、电子信息、智能制造、人工智能、量子通信、数字孪生、区块链等前沿领域,推动基础理论创新和关键技术突破。持续推进实施“广东强芯”、核心软件攻关、“璀璨行动”等工程。(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十)增强数字技术自主可控能力。推动安全可控的关键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等产业应用,扩展产业应用场景,构建完善安全可控产业生态,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深化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通过应用拉动产业发展。发挥数字政府适配测试中心作用,规范适配测试和运营管理,推动信创技术攻关和适配测试。优化信创综合服务网建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

(十一)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深入探索“有组织科研+有组织成果转化”实施模式,布局一批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构建新型技术转移转化体系。着力畅顺从科技强到企业强、产业强、经济强的通道,推动更多首台(套)设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首测试场景在省内率先使用。优化新兴未来技术布局,聚焦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新兴产业,实施一批“新一代人工智能”旗舰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提升数字技术协同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点实验室和创新平台。优化鹏城、广州国家实验室央地协同管理机制。推动省实验室体系建设优化调整。强化企业科技创新地位,出台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政策文件,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积聚,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积极承担重大科技攻关任务。(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牵头)

四、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十三)推动数字产业创新发展。积极培育新一代电子信息、软件与信息服务等数字产业集群建设,前瞻布局未来电子信息等产业集群,争创国家未来产业先导区。以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为重点,推动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建设。加强软件产业态势分析,完善全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统计数据库。推进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集群建设,在教育、医疗、安防等行业打造一批超高清视频应用典型案例。举办人工智能创新创业大赛,积极培育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应用先导区,推动通用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以场景为牵引,深化数字政府领域通用人工智能应用,建设省数字政府通用人工智能联合实验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科技厅、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推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推进2个国家级和14个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打造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累计推动4万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持续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资源体系建设与提升,完善省、市、县三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体系。推动建设海洋渔业数据中心,构建一体化智慧海洋大数据服务体系,提高海洋渔业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大力发展数字贸易,推进广州天河中央商务区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和粤港澳大湾区全球贸易数字化领航区建设。实施数字强贸工程,推动贸易主体数字化转型。完善智慧口岸建设。建设示范智慧商圈、特色步行街,大力发展数字消费,推动直播电商、智慧零售等健康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平台建设。加大对实验室、科研机构在公共开源平台的投入力度,构建良好数字产业生态。推动数字产业科技计划落地实施,发挥政策性基金的引导作用,优化数字产业建设布局。(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牵头)

(十六)推动数字金融发展。优化金融产业和服务方式,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金融要素保障。支持广州、深圳建设数字金融聚集区,高标准建设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和广东数字金融产业园。深化“粤信融”建设与应用,提升政务数据对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广州地方金融数字化基础设施平台等公共设施的赋能作用。推进全省数字人民币应用创新试点和深化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应用创新试点。打造数字化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开展“供银担保”数字化支农体系建设。(省委金融办,省供销合作联社,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推动建设数字保险生态。依托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新兴技术构建简单、高效、优质的保单服务体系,优化投保流程,提升服务运营线上化水平、投保及服务自动化水平。深化县域农业防灾减损、加大农业保险服务的线上化应用,落实强县促镇带村的金融要素保障。探索医保商保数据联动共享,为商业健康保险风险分析、产品优化、理赔结算、协助医疗服务行为管理提供数据基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牵头)

(十八)推进数字低空建设。研究制定加快数字低空建设相关政策举措,探索构建统一低空经济时空底座,拓展数字低空应用场景。推进“数据要素×低空经济”,充分发掘低空数据资源价值,探索低空数据开发利用。(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

(十九)推进智能物联网产业发展。推动国产智能物联网操作系统适配改造和原生应用发展,推进国产智能物联网操作系统在数据要素产业发展、工业、文体、社会民生、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深度应用和辐射引导,以及在产业数字化转型中的应用推广,筑牢智能物联网产业数字底座。积极支持广州、深圳等有条件的地市发展智能物联网产业,支持相关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开展供需对接、行业交流、理论研究和产业合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

五、强化数据赋能,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生态

(二十)完善数据要素法规制度体系。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加快研究起草《广东省数据条例》。完善数据流通交易管理制度规范、公共数据授权和运营管理机制,编制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实施意见及配套工作方案。建立数据交易场所监管机制,规范数据交易所及数据流通交易配套机构行为。积极开展数据生产要素统计核算和规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试点等工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省财政厅、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强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开展第二轮公共数据资源普查,统筹建设省数据分析系统,赋能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典型应用场景。建立健全数据确权授权机制,开展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鼓励各地市开展公共数据运营探索,推动数据流通前合规登记。深化“块数据”应用试点,构建覆盖各层级的块数据应用服务体系,丰富深化各类块数据场景应用。推动典型行业数据汇集、处理和使用,支持各地市建设行业数据空间。汇聚各地各部门多模态语料数据,支持鹏城实验室、广州实验室等国家级研究机构和行业龙头企业,构建面向行业的高质量中文语料数据库。建设省级标注数据管理平台,有序开展公共数据标注、训练攻坚行动。支持有条件的地市建设数据标注基地,搭建可信数据标注和数据训练空间。(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二)推进数据要素流通市场建设。完善省数据资产登记合规委员会运作机制,建立省公共数据运营管理机制。推动广州、深圳数据交易所建立合作机制、协同发展,持续完善数据交易所“一所多基地”体系架构,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市场影响力大的数据经纪人、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引导一批数据产品和服务进场交易,探索通过数据交易场所规范数据采购活动。深化数据要素集聚发展区建设,探索开展数据要素型企业认定工作,培育50家数据要素型企业,开拓50个创新型、标志性数据流通交易应用场景。(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三)丰富数据要素场景应用。实施省“数据要素×”行动计划。聚焦重点行业和领域,挖掘典型数据要素应用场景。举办“数据要素×”大赛,搭建专业竞赛平台,以赛促用,推动数据在多场景应用。探索孵化工业制造、现代农业、金融服务、交通运输、医疗健康、商贸流通、气象服务、城市治理、绿色低碳等领域数据产品,推动多领域数据要素价值转化,打造示范性强、显示度高、带动性广的典型应用场景,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

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二十四)深化扩权强县和强县扩权改革。赋予县级更多资源整合使用自主权,开展首批省级下放事权运行情况评估,及时调整优化事项清单。推动县域企业上规纳统,支持县域产业园区和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针对性引进科技成果、科技人才等创新资源,加快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深入实施“县镇扩权赋能”工作,依托省统一事项管理平台支持一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市县实施。(省委编办,省政府办公厅,省科技厅、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加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2.0”建设。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全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专题工作,推出更多主题式场景,提升企业群众办事获得感。深化经营主体登记制度改革,优化涉企“一件事”服务改革。完善“一网通办2.0”服务矩阵,加强《广东省政务服务数字化条例》宣贯培训。推动广东政务服务网智能化升级,拓宽“粤视+”应用范围,深化粤智助政务自助体系建设。引导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提供导办、帮办、代办等暖心服务。(省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提升企业服务数字化水平。做好“投资广东”平台功能迭代和运营推广。发挥粤商通、粤省事等平台主渠道优势,强化惠企利民政策推广和落实。依托“粤公平”平台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助力招标投标专项整治。巩固招标投标领域数字证书(CA)跨区互认成果,持续推广移动数字证书服务,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推进新电子税务局试点扩围,推广上线金税四期税务人端智慧办公平台,构建税费征管新体系。(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二十七)深化信用广东建设。依托信用广东平台全面归集经营主体信用数据,探索运用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技术提升平台公共服务能力。强化信用数据应用,实施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3.0,大力推广“信易贷”模式,开展“信用+大数据”综合评价,发挥信用大数据惠民便企作用。(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二十八)提升数字化监管水平。加大监管数据汇聚融合工作力度,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行“政民互动式”非现场执法,深化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应用,开展精准高效的服务和管理。推进数字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深化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省发展改革委、司法厅、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以数字思维破解民生难题,提升民生保障数字化水平

(二十九)推广“民意速办”综合服务体系。推进粤省心12345热线平台全面升级,推广“民意速办”改革,梳理细化超500项高频民生诉求事项职责清单,实现诉求转派速度提升10%。做好与“粤平安”、“粤人大”、“粤当家”的协同对接,优化完善监督体系。(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

(三十)推进民生服务保障数字化发展。建成全省就业信息资源库和就业信息平台,完善创业和灵活就业保障制度。加快建设全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推进人社服务“全程网办、跨域通办”。加快推进广东省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条例立法,持续拓展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推动广东民政业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应用,推动省系统与民政部系统数据共享。扩展省级城乡社区服务治理平台试点,深化平台应用。(省委社会工作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一)推进教育数字化发展。提升教育治理现代化能力,实施教育大数据治理,持续推进省域治理“一网统管”教育专题建设,完善视音频综合服务平台。推进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省内全域试点应用,加强资源整合,实现部省资源平台互通共享,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拓展数字化教育应用场景。(省教育厅牵头)

(三十二)推进医疗数字化转型。实施卫生健康数字化转型发展攻坚行动,推进5G、人工智能、北斗等新兴技术应用。加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深化电子健康码应用。加快数字医院建设,打造标杆数字医院、示范性数字医院和示范性应用场景。开展数字医共体建设试点,建设一批县域数字化医共体示范项目。进一步发展数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推进检查结果共享、省级影像云平台和十大“便捷就医服务”场景建设。(省卫生健康委牵头)

八、提升社会治理数字化水平,助力打造平安广东

(三十三)启动省域治理“一网统管”提升行动。出台提升行动计划,推进城市运行和治理智能中枢建设,推动“人工智能+”治理场景创新。持续优化政府治理专区,建立业务指标图谱,形成“一市一屏”、“一厅一屏”。(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

(三十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健全“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完善“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将基层综合治理中心打造成“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省委政法委牵头)

(三十五)提升法治数字化水平。深化公安大数据平台服务能力,形成省市资源目录一体化管理。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规划省级数据、指挥、应用三大平台建设,着力构建“一网运行、一网通办、一网赋能、一网运维”的数字检察支撑体系。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推动案件全生命周期卷宗数字化规范应用,提升审判质效。强化“粤执法”平台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应用,打造更加好用易用的执法办案系统。(省公安厅、司法厅,省法院,省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六)提升行业治理数字化水平。深化“粤经济”平台建设应用,加强经济数据汇聚。推动智慧公路试点建设项目取得实际成效,加快农村公路信息化建设。推进智慧港口建设、智慧航道建设。加快徐闻港“智慧通港”建设,推动琼州海峡人流、车流、物流便捷流通。加强重点船舶监管,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覆盖、普惠共享”的水上协同新体系。推进智慧水利和数字孪生水利建设,开展数字孪生广东水网粤港澳大湾区先行试点建设。(省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广东海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赋能绿美广东建设,构建绿色智慧的数字生态文明

(三十七)加强林业数字化应用。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六大行动”,深入开展林分优化、林相改善,实施林分优化提升200万亩、森林抚育提升200万亩,系统谋划北部沿南岭、南部沿海、中部沿江区域造林绿化格局。加快构建林业“一张图”。开发林业数据价值,发展多元化林业数字产品,培育数字林业新业态。(省林业局牵头)

(三十八)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数字化应用。持续夯实时空信息定位基础,打造数字广东统一时空基底。开发基于时空大数据的即需即供、主动推送、个性服务新模式,融合、迭代、新增一批数字化应用场景,增强自然资源动态感知、实时监测、自动预警、模拟推演、便捷服务等能力。(省自然资源厅牵头)

(三十九)完善生态环境数字化应用。优化完善土壤、环保督察等业务应用,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入海排污口整治、海水养殖尾水治理、港口和船舶污染防治,稳步提升近岸海域水质。完成广东省核应急指挥中心数字化平台搭建,切实提升核应急指挥能力。(省生态环境厅牵头)

(四十)拓展海洋治理数字化应用。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五大工程”,强化岸线精细管控和生态修复,高标准建设红树林示范区。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对接联通“粤执法”平台,推动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助力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能力提升。(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一)优化减碳降废数字化应用。加强全省碳排放智慧管理,加快粤碳云门户建设,初步实现对碳排放业务、碳排放核算、试点示范、绿色市场、重点企业等业务工作的管理。布局发展一批低碳零碳负碳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推进国家碳计量中心建设。开展粤港澳大湾区产品碳足迹试点,扩大碳排放交易与绿电交易规模。加强对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信息报告与核查数据质量管理,搭建重点排放企业画像,实现重点排放企业一企一档管理。(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牵头)

十、提升数字文化建设水平,推动文旅体新业态发展

(四十二)发展数字文化。完善“文化广东”平台建设,丰富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和产品。做优做强数字创意、网络视听、文化制造等数字文化产业,打造高水平演艺集聚区。推动广东省艺术节等品牌活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推进数字文化场馆建设。加强不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打造“广东文旅”新媒体矩阵,讲好广东故事。(省文化和旅游厅、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三)完善文旅大数据建设。推动文化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和服务等环节产品开发,出台文旅领域数据采集规范,推动文旅数据标准化建设。打造文化数据产品和服务体系,发展数据驱动的新业态新模式。加强文化消费大数据分析运用,促进供需调配和精准对接。(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

(四十四)创新数字旅游产业发展。发展数字旅游,运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科技创新成果,升级传统旅游业态,创新旅游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强5G+智慧旅游协同创新发展,进一步推进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建立广东革命文物评估信息交换平台,运用数字技术促进文物艺术价值和文化价值挖掘。(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

(四十五)携手港澳地区共建“智慧全运”。加快推进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广东赛区场馆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根据办赛、参赛、观赛等群体的个性化需求谋划重大智能应用标志性成果,打造智慧全运亮点。运用数字技术赋能体育展示,推进无障碍服务,提升各类人群的参与感和体验感。依托“湾事通”、“群体通”等平台,提高体育、文化消费便捷程度,推动体育赛事与文化旅游相融合。(省体育局、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

十一、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数字化发展坚实底座

(四十六)完善泛在连接的网络设施。提高通信网络覆盖面和质量,加快城镇和农村5G网络深度建设。推动双千兆协同发展,支持各市“扬帆之城”建设,加快培育5G网络应用。推进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交通、能源等传统设施网络数字化升级。开展数字政府政务网络服务运营平台建设,加快5G无线政务专网全省部署,探索政务外网IPv6单栈建设,推动自主可控域名解析根服务在全省政务外网广泛应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能源局,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七)优化高效敏捷的算力设施。推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枢纽节点建设,举办粤港澳大湾区算力产业大会,加快韶关数据中心集群建设进度,支持有条件的地市建设智能绿色数据中心,推动行业数据中心集约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推进广州超算、深圳超算升级改造。加强计算、网络、存储、应用协同创新,鼓励先进存储技术的部署应用。加快智能算力发展,推进全省统一的算力监测发布平台和算力资源发布共享平台建设,加强算力资源统一调度,实现算力资源“一网统管”。(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八)打造共享畅联的数据基础设施。完善数据综合业务网建设,深化个人和组织专属数字空间建设,持续完善数字空间产品能力,提升用户体验和数据凭证流转效率,增强数据利用可信、可控、可计量能力。完善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和“开放广东”平台,推动数据资源“按需归集、应归尽归”,推进建立各领域数据主题库,构建以数字政府元数据管理为核心的数据共享新模式。(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

十二、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筑牢安全防线

(四十九)健全安全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健全数字广东全方位网络安全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络安全工作调度协调,健全“粤数安”安全运营中心工作机制。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信息共享通报,开展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指数评估工作,强化考核评估结果运用。(省委国安办、省委网信办,省保密局、密码管理局,省公安厅、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十)强化网络安全保护。建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重要网络、系统、核心数据台账,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建设网络和数据安全信息采集汇聚平台,强化省、市一体化网络安全运营,加强保密审查,积极防范数据关联分析和数据汇聚产生的失泄密风险。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实战攻防演练,持续开展“粤盾”攻防演练活动。(省委网信办,省保密局、密码管理局,省公安厅、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十一)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健全数据安全管理体系,推动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完善数据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加快推动密码应用,增强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常态化开展安全培训、测评、检查、审计、漏洞排查和供应链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全省政务APP数据安全专项演练活动。(省委网信办,省保密局、密码管理局,省公安厅、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营造良好发展环境,释放数字化发展创新潜能

(五十二)加强数字化整体统筹。完善数字广东建设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工作体系,形成推动全省数字化发展合力。落实国家推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数据要素、数据基础制度、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系列试点工作,积极争取国家试点落户广东。做好数字化发展规划前瞻性研究,探索构建数字化发展评估相关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数字经济统计监测机制,科学测算全省数字经济规模结构。(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统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十三)打造高效协同的政务环境。推进数字政府资源一体化,加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省市协同。提升粤基座平台管理能力。完善一体化协同办公体系,加强粤政易业务应用服务质量管理。完善粤复用应用超市建设,推动“一地创新、各地复用”建设模式走深走实。加快“数字人大”一体化应用平台建设,加强平台推广应用。加强数字政协平台在市、县地区的推广应用。(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十四)加强数字化人才培养。开展大数据人才继续教育,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大数据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组织开展第三期广东数字化人才培养计划(政数学院),助力打造数字化人才高地。落实“数字湾区”有关人才工作部署,做好全面数字化人才发展相关工作。组建数字广东建设专家委员会,为推动数字广东建设提供高水平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

(五十五)加强合作交流。打造广东省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培训基地,推动提升全民数字素养。做好数字援疆、援藏等工作,深化与外省(区、市)、香港、澳门的数字化交流合作。推动数据跨境流动,促进数字经济对外开放,助力数字“一带一路”发展。(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来源: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发布时间: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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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印发

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4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数字〔2024〕1号)

 

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24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已经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

2024年4月30日

 

2024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

 

2024年数字福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福建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发挥“数据要素×”效应,推动数字赋能千行百业,全面提升数字福建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为奋力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提供强有力的数字支撑。

一、着力夯实数字福建发展基础

(一)优化新型基础设施整体布局

1.加快升级网络基础设施。持续开展“双千兆”协同工程,实施“宽带边疆”建设行动,新增万兆无源光网(10G-PON)端口7万个以上、5G基站1万个以上,推进5G网络在重点场所深度覆盖和乡村区域延伸覆盖,实现千兆城市建设全达标,全省千兆宽带用户占比超25%。持续推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加快建设海洋信息综合感知网。〔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数据管理局、工信厅、海洋渔业局,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

2.统筹布局算力基础设施。加强全省算力资源跨区域统筹布局和统一调度,依托数字福建(长乐、安溪)产业园推进建设存算一体的新型数据中心。规模化、集约化布局建设人工智能计算中心,推动建立算力共享平台。加快布局一批云资源池、边缘云节点等基础设施,推动区域数字化协同发展。(责任单位:省数据管理局、工信厅、通信管理局,各设区市,省大数据集团)

3.加速发展融合基础设施。实施传统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数字化改造提升工程。加强智慧物流平台建设。推进“5G+车联网”在福州马尾区、滨海新城、莆田湄洲岛等地应用。推广“5G+智慧城市”示范,深入推进县域智慧化改造。(责任单位:省直有关单位,各设区市)

(二)全面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建设

4.提升数据要素供给能力。升级全省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持续推进部门数据资源专区和应用主题库建设。全面推进各地各部门依照公共数据需求清单进行数据对接,推动公共数据通过业务系统按需回流属地。建立健全公共数据治理体系,开展基础综合库治理。探索重点场景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责任单位:省数据管理局,省直有关单位,各设区市,省大数据集团)

5.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开展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试点,加强典型案例征集和推广。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有偿服务探索。建立福建大数据交易所“一所多站”运营模式,完善数据交易管理规则制度,迭代升级福建大数据交易平台和企业数据资产登记平台,培育一批公共数据开发服务商。(责任单位:省数据管理局、地方金融管理局,省直有关单位,各设区市,省大数据集团)

6.提升公共数据安全防护能力。建设省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监测监管系统,加强公共数据基础平台安全防护,完善数据全生命周期防护体系。规范公共数据开发主体活动,完善一级开发行业管理,常态化开展数据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责任单位:省数据管理局,福州大学,省大数据集团)

二、坚持“五位一体”全面赋能

(三)加力提质发展数字经济

7.培育壮大数字产业集群。推进县域重点产业链发展,壮大集成电路和光电、计算机和网络通信设备等优势产业集群,做大做强人工智能、卫星应用、信创等新兴产业,推进布局元宇宙、量子科技等未来产业。新培育5个左右省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集聚区。做强数字领域民企实力,壮大市场主体,遴选培育一批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创新企业。力争全省数字经济规模突破3.2万亿元。(责任单位:省数据管理局、工信厅,各设区市)

8.深化产业数字化融合发展。深化农业云“131”建设,推进一批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和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建设。推动工业数字化转型,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支撑服务生态培育行动,培育若干专业型、综合型数字化解决方案服务商。加快数字化驱动生活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智慧商务平台,完善商务大数据监测预警,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带”发展模式。加快打造一批具有国内外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互联网平台。发布一批优秀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典型案例。(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工信厅、发改委、商务厅、数据管理局,各设区市)

9.全力办好第七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策划“1+3+N+X”活动,拓展峰会“四大平台”定位,突出“新”和“实”,体现台港澳元素,鼓励各设区市共同参与峰会筹备,加强企业对接服务,签约落地一批重大项目、龙头企业,举办高层次数字经济合作创新发展大会,确保峰会出新出彩、更有实效。(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据管理局,省直有关单位,福州及相关设区市)

(四)纵深推进数字政府改革

10.推动政务服务“一网好办”。优化提升闽政通APP和省网上办事大厅,拓展福建码应用,推动更多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码上办”。建设全省统一收件和运营分析平台、投诉办件中转服务平台,推进智能搜索、智能客服等数智化应用。支持莆田“全市一张图、全域数字化”等经验做法巩固提升、示范推广。(责任单位:省数据管理局、审改办,省直有关单位,莆田及相关设区市,省大数据集团)

11.强化省域治理“一网统管”。优化省经济社会运行和高质量发展监测与绩效管理平台,深化智慧公安、智慧司法建设,推广使用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以数字化赋能纪检监察能力提升,开展嵌入式监督,不断提升大数据反腐效能。完善数字赋能机关效能建设平台,建设人口时空大数据平台。(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公安厅、司法厅、数据管理局,省直有关单位,省大数据集团)

12.提升政务业务“一网协同”。升级省级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优化即时通讯、联合办文、数字会务等功能,推动事项统一入驻,打造覆盖全省的政务业务工作台。升级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系统。(责任单位:省数据管理局,省政府办公厅,各设区市,省大数据集团)

13.加快公共支撑能力建设。加快建设“1131”公共平台,升级改造公共支撑平台,完善安全支撑和运行监管。强化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管理,健全政务信息化咨询、监理、测评等第三方服务体系。〔责任单位:省数据管理局,省经济信息中心,省直有关单位,福州大学,省大数据集团〕

(五)推动数字文化繁荣发展

14.优化文旅数字化服务。鼓励各级文旅机构新建和整合提升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文旅数据资源。持续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数字化服务发展,提供云直播、云展览、云阅读。实施一批博物馆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推广实施我省地方标准《智慧景区等级划分与评定》,培育一批智慧景区。创建一批5G、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应用场景示范案例。(责任单位:省文旅厅,省委宣传部,省广播影视集团)

15.激发数字文旅消费潜能。实施数字创意产业与生产制造、文化教育、旅游体育等融合发展示范工程,打造若干数字文化消费新场景。加快发展数字文化贸易和新型文化业态,支持厦门依托国家文化出口基地,扩大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规模。(责任单位:省文旅厅、商务厅、教育厅、体育局,厦门及相关设区市)

(六)推进数字社会普惠便捷

16.加快智慧城乡建设。推进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CIM)和全省房屋建筑一网统管平台建设。加强公路路网运行监测数字化设施建设,开展福泉高速车路协同试点示范应用,深化智慧港口建设。深化数字应急综合应用平台建设。推动建设数字乡村先行区。(责任单位:省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厅、农业农村厅,省委网信办,各设区市,省高速公路集团、省港口集团、省大数据集团)

17.提升智慧民生服务水平。开展第三批省级“智慧教育试点区”“智慧校园试点校”建设,加强各地校园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持续推进“三医一张网”建设和应用推广,打造一批协同监管应用场景。深化省职业病防治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养老服务智慧化应用,强化社会救助信息整合共享。打造“数字人社”就业一体化平台,深化社保卡应用。(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卫健委、医保局、药监局、民政厅、人社厅、数据管理局,各设区市,省大数据集团)

18.推动数字赋能两岸融合发展。结合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打造更多惠及台胞台企的数字应用场景,完善数字“第一家园”对台一体化服务平台,依托闽政通APP台胞服务专区,为台胞台企提供办事服务、政策解读等一站式服务,提升台胞在闽生活、就业便利化程度。深化闽台数字经济合作,支持泉州建设海峡两岸集成电路产业合作试验区,优化升级金服云平台对台金融专区,提供特色金融服务,促进两岸融合发展。(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据管理局,省委台办,各设区市,省大数据集团,省金融投资公司)

(七)促进数字赋能生态文明

19.推进数字赋能生态治理。深入推进“数字生态”示范省建设,完善生态云“一张图”,开展卫星遥感应用、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加快省自然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智慧林业“123”工程等建设,构建“天空地”一体化感知应用体系。(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林业局)

20.推进算力供给绿色化转型。发挥省算力资源一体化服务平台作用,支撑数字福建(长乐、安溪)产业园等重点园区数据和算力服务提升,培育壮大数据产业,提升数据中心集约化、绿色化、规模化水平。(责任单位:省数据管理局,福州市、泉州市,省大数据集团)

三、强化数字化发展两大关键能力

(八)聚焦自强自立提升数字创新能力

21.加强数字技术创新突破。强化数字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将电子信息、机械装备和纺织鞋服等产业数字化转型所需关键技术纳入省“揭榜挂帅”、科技重大专项重点支持目录。制定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奖补细则等配套措施,激发民企创新活力。发挥数字中国创新大赛平台作用,引导创新要素向大赛突出成果集聚,促进成果落地转化。(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工信厅、发改委、数据管理局)

22.加强数字创新平台建设。谋划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推进数字领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优化提升。建设全省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集中优势资源培育建设若干服务能力强、运行机制活、辐射影响力强的产业技术研发平台。(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各设区市)

(九)聚焦可信可控提升数字安全能力

23.持续深化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在数字政府建设、重要行业领域信息化建设、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中落实安全可靠技术和产品应用要求,持续提升自主可控的数字安全能力。制定实施支持信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推动信创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省密码管理局、数据管理局、工信厅,省委网信办,省大数据集团、省电子信息集团)

24.加快推进密码应用安全。完成福建省政务云统一商用密码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省级重要政务信息化系统加快接入。落实“三同步一评估”要求,提升密码体系化应用覆盖率。(责任单位:省密码管理局、数据管理局,省大数据集团)

四、营造良好数字化发展环境

(十)推进数字治理生态建设

25.深化网络空间治理。深化算法综合治理,督促相关企业建立健全算法安全自评估制度,有序推进算法备案工作。加强网络执法办案的软硬件建设,扎实推进网络执法规范提升工程。(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

26.优化技术标准治理。健全数字领域标准体系,引领数字技术产业创新。扎实推进数字领域两岸共通标准研制,推动自主可控领域标准融合创新。升级迭代技术标准,持续优化制定流程和机制。(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数据管理局)

27.强化互联网平台治理。建立健全基于数据与信用的分级分类监管体系,完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提升市场监管系统能力支撑,实现线上线下协调互补、市场监管与行业监管联接互动,构建数字监管新模式。(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发改委、数据管理局,各设区市)

(十一)推进高水平开放合作

28.深化数字经济交流合作。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数字产业等领域交流合作,推动共建数字基础设施、联合实验室和技术对接合作平台,提升研发设计与创新能力。持续扩大数字化产品与服务的贸易与投资,培育壮大跨境电商经营主体。(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商务厅、科技厅、数据管理局)

五、健全保障措施

(十二)健全管理机制

充分发挥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提升数字化建设,完善全省数据管理体制建设,加强统筹协调和信息宣传力度。健全数字政府建设配套制度,完善省级政务信息化管理相关配套细则,优化数字福建电子政务项目管理。(责任单位:省数据管理局,省经济信息中心,各设区市)

(十三)完善发展评价

依托数字福建能力评估平台,组织开展数字化发展评价,完善数字福建、数字经济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启动“十五五”数字福建专项规划前期工作。开展全省新基建三年行动计划年度评估工作。(责任单位:省数据管理局,省直有关单位,各设区市)

(十四)强化要素保障

各地加强数字化发展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研究制定数字经济产业人才培养行动方案,持续开展省级数字经济高层次人才认定,构建完备有效的数字人才发展体系。(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发改委、人社厅、数据管理局,省委人才办,各设区市)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文字号:闽数字〔2024〕1号;发布时间: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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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1省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重点

目前,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全部出炉,数字政府建设、营商环境优化依然成为各地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效办成一件事”、“一网通办”、“数据治理”等热词亮点频出,政务服务通过“效能高”“落地稳”“靶点准”,有效实现升级跃迁。2024年各地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重点有哪些?

一、北京:扎实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打造营商环境“北京服务”品牌

2024年,北京市将深化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合作,在就业、社保、税务等领域推出更多办事流程统一的“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事项,共同打造区域一流营商环境。

扎实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完善规划管控、平台支撑、数据治理三大工作体系,拓展“一网通办”应用,深化“一网统管”建设,提升“一网慧治”能力。加快“万兆光网”、车联网等新型网络基础设施部署,推动全市感知设备设施共建共享共用。强化“一数一源一标准”数据治理,在重点领域形成融合应用。全方位保障数据和网络安全。

打造营商环境“北京服务”品牌。落实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意见,对标世界银行新营商环境评估框架,营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编制本市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深化“一业一证”和“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深入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管,扩大非现场监管占比,完善全国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建设。提升市区街乡三级“服务包”工作效能,用好“京策”平台向企业精准提供政策服务,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让营商环境更有温度、企业更有获得感。

二、天津:注重公共服务领域协同发展,提升智慧政务服务效能

2024年,天津市将更加注重公共服务领域协同发展。深化教育医疗、社保养老、文商旅体等领域合作,健全京津冀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模式,集成医疗、交通、政务服务等事项。研究推出一批京津出行便利化举措,更好释放京津同城化效能。持续深化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

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提升智慧政务服务效能,进一步扩大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制应用范围,在全市推广“证照联办”改革,推出175个“高效办成一件事”场景,着力降低企业融资、物流、用工、能源等成本。积极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功能,抓好智慧口岸建设。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格外珍惜和重视各类企业家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独特作用,持续优化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和公平竞争环境,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加快数字治理综合应用平台“津治通”迭代升级。

三、河北: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快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

2024年,河北省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快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让企业和群众方便快捷少跑腿。

全面落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入实施市场、政务、要素、法治、信用环境提升工程,着眼满足经营主体需求,制定更多原创性、差异化的政策措施。

四、山西:促进数字政府赋能增效,深入实施政务数据治理“12321”工程

2024年,山西省将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聚焦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目标,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推进“综合窗口”改革,推动自助政务服务超市覆盖所有街道和70%的乡镇。促进数字政府赋能增效,深入实施政务数据治理“12321”工程。

全面整合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升“一网通办”效能。推广涉企政策“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深入实施“惠企直通车”行动,确保惠企政策应上尽上、应兑尽兑、直达快享。运用“啄木鸟”工作机制,推行“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制度。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构建涉企政策综合协调审查工作机制,全面清理废除影响公平竞争的规章制度。

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开展民营企业评价营商环境工作。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加强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主动办实事解难题,以政府服务的暖心筑牢企业发展的信心。

五、内蒙古:加快全区一体化数据平台建设,推出“高效办成一件事”13个服务套餐

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将着力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出台优化营商环境4.0版方案,加快全区一体化数据平台建设,推出“高效办成一件事”13个服务套餐,新增“全区通办”政务服务事项150项;充实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业务骨干和代办服务力量,全面提升办事效率和专业化水平。

六、辽宁:加快公共数据共享应用,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

2024年,辽宁省将加快公共数据共享应用,提升“一网通办”效能。推进公共资源“一网交易”改革。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专项行动。

建设更高质量的数字政府。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一体化推进数字服务、数字监管、数字政务,加快政府治理流程优化、模式创新和履职能力提升,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的政府运行新形态,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和管理服务效率。加强数据汇聚融合、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以数字政府建设引领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生态高质量发展。

七、吉林:线上线下融合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更大力度推行“不见面审批”“一网通办”等模式

2024年,吉林省将大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以经营主体和群众感受为标准,实施营商环境优化重点行动,持续打造高效便利政务环境、公开透明法治环境、竞争有序市场环境、保障有力要素环境、诚实守信信用环境、合作共赢开放环境。完善政企常态化沟通机制,建立企业诉求直达机制,“面对面”为企业解决难题。线上线下融合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健全重点事项清单化管理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实现第一批高频、面广、问题多的“一件事”高效办理。持续深化“证照分离”“证照一码通”改革。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出台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具体举措。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拓展大数据、AI等先进技术应用场景,更大力度推行“不见面审批”“一网通办”等模式,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零跑腿”,实现办事不求人。深化包容审慎监管,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

八、黑龙江:推动更多“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实涉企服务“一网通享”“民意速办”机制

2024年,黑龙江省将坚持以“数跑龙江”为统领,打造办事环节最简、办事材料最少、办事时限最短、办事费用最小、便利度最优、满意度最高的“六最”特色营商品牌。全面对标对表世界银行新一轮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建设,推动更多“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实涉企服务“一网通享”“民意速办”机制,促进企业和群众诉求有效解决。

九、上海:强化数据精准高效赋能,加快消除“数字鸿沟”

2024年,上海市将坚持改革创新,更大力度提升行政效能。强化数据精准高效赋能,持续推动“两张网”迭代升级,丰富一体化办公平台应用,基本形成数字政府体系框架,加快消除“数字鸿沟”。统筹数据开发利用和安全保护,探索建立数据流通交易等制度和标准规范,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构建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审批-监管-执法-信用”闭环管理机制,加强重点领域综合监管改革,深化包容审慎监管。

十、江苏: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2024年,江苏省将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落实落细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打造“一企来办”综合服务体系。

大力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擦亮江苏富民亲商的“金字招牌”。

十一、浙江: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

2024年,浙江省将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深化数字政府建设,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率85%以上。

规范提升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企业投资项目领域审批中介事项清单压缩至50项以内。推动全过程公正高效集成监管,双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达100%。推进融资金融服务线上化、科技化,努力实现“一次不跑、又快又好”。

十二、安徽:打造泛在可及、便捷高效的服务体系

2024年,安徽省将落实政府机构改革任务,优化机构职能体系。持续推进以工业互联网思维改造政府工作流程,完善权责清单“全省一单”制度体系,巩固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成效。拓展优化皖事通、皖企通、皖政通平台功能,打造泛在可及、便捷高效的服务体系。

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行极简审批、极优服务,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多渠道收集、高效率办理企业诉求,切实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建立政策一致性评估机制,开展惠企政策综合性集成创新,推出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升级版。

十三、福建:全面深化政务服务模式创新,全力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

2024年,福建省将加力优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政务服务模式创新,全力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着力强赋能,更高起点建设数字福建,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发展高效协同的数字政务。提升机关效能,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牵引,赋能机关效能建设,规范政府行为,提高办事效率,以高效能政府服务高质量发展。

十四、江西:升级改造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落实

2024年,江西省将提升履职效能,建成省级数字政府决策指挥平台,推动“赣服通”“赣政通”迭代升级,打造“赣企通”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高数字化履职能力。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升级改造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落实。推进学习型政府建设,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

推广“一网统管”等城市治理新模式,加快实施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加快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让城市成为高品质生活空间。

十五、山东: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常态化推进机制,动态推出“一件事一次办”应用场景

2024年,山东省将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新一轮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常态化推进机制,畅通“面对面会商”“省长直通车”等渠道,发挥好“鲁力办”督查落实平台作用,真正做到“接诉即办”,不断提升经营主体满意度、获得感。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动态推出“一件事一次办”应用场景,更大力度推进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免申即享。

十六、河南: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2024年,河南省将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推进关联事项集成办、容缺事项承诺办、异地事项跨域办、政策服务免申办,大幅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十七、湖北: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抓手,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2024年,湖北省将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抓手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市场化改革示范、法治化建设升级等五大行动,推进“双千”企业振兴工程,完善政企常态对接沟通、惠企政策直达快享等机制。

十八、湖南:以“湘易办”为总引擎,深化数字政务改革

2024年,湖南省将优化政务服务,以“湘易办”为总引擎,深化数字政务改革,协同推动全省政务数据“应融尽融”、系统“应联尽联”,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一网通办”。

实施数字政务提质增效惠民工程,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加快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完善一体化管理服务平台,提升水务、环卫、桥梁等管理数字化水平,加强城市住宅小区协同治理,增强城市防灾减灾能力。

十九、广东: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2.0”建设,让服务“零距离”、便利不“打烊”

2024年,广东省将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深化省域治理“一网统管”,推动数字政府基础能力均衡化发展,健全本质安全体系。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2.0”建设,推广“民意速办”综合服务体系,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让服务“零距离”、便利不“打烊”。深化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加强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完善数据流通交易管理机制,推动制定数据条例。做强广州、深圳数据交易所,布局数据要素集聚发展区,建设湾区数据要素市场。

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大力发展银发经济,推动老年产品开发,开展“智慧助老”,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

大兴调查研究,当好“施工队长”,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能马上办的就马上办,能当天办完的就不要拖到第二天。

二十、广西:建设高水平数字政府,提升“智桂通”平台建设运营水平

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将提升行政效能。全面落实新一轮机构改革部署,形成“高效办成一件事”常态化推进机制,主动跨前一步,加强政策协同联动。各部门在履行职责时要增强服务意识,多踩油门、少踩刹车,多设路标、少设路障。建设高水平数字政府,打造协同高效数字机关,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质效。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服务实体经济专项行动为抓手,巩固拓展“三升两去三消减”成果。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提升“智桂通”平台建设运营水平,全面实施“全链通办”,持续提高政务服务全程网上可办率,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持续开展“营商广西·桂在便利”专项行动,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良好环境。

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创建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推进“12345热线+一网慧管”。

二十一、海南:突出“数智赋能”加快数字政府建设,以数字化驱动政务服务模式

2024年,海南省将聚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突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谋划实施一批“颗粒度”更细的改革举措,优化完善“一件事一次办”主题70个以上,“零跑动”可办事项使用率达80%。完善企业反映问题“接诉即办”机制。优化升级外资企业一站式服务平台,提升外商和外籍人士工作生活便利化水平。

突出“数智赋能”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深入开展政府数字化转型“强基提能”五项攻坚行动,坚持小切口大场景,迭代升级“海易办”“海政通”平台功能,提升在线办文、办会、办事、交流、督查等支撑保障能力,以数字化驱动政务服务模式、机关运行流程系统性重塑。全面深化数据共享创新应用,形成5个以上具有自贸港辨识度和一定影响力的应用场景,做到实战中管用、基层干部爱用、群众感到受用。

进一步优化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措施,升级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与海关智慧监管平台衔接。

二十二、重庆:迭代升级数字化改革,做好“一件事”场景谋划

2024年,重庆市将迭代升级数字化改革。优化“1361”整体构架,探索建立数字重庆标准规范体系,加强数字安全和网络安全治理,推动数字重庆建设整体成势。完善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强数字资源系统,加强数据归集共享,推动云网迁移和业务专网整合,集成优化“渝快办”“渝快政”服务功能。升级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紧扣设施运行、生产生活服务、应急动员等六大板块,开发多跨协同数字化应用场景,构建韧性安全城市体征,推动城市治理“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多维融合。丰富六大应用系统,聚焦重要、高频、急迫、多跨事项,做好“一件事”场景谋划,推出100个以上便民利企服务应用。增强基层智治体系实战能力,推动线上智治平台与线下“141”体系深度融合,构建一体贯通、高效协同的履职能力体系,用数字化为发展赋能、为服务提质、为治理增效。

提升政务服务质效,落实企业服务专员制度,用好“企业吹哨·部门报到”“渝企零距离”等平台,推进线下办事“只进一门”、线上办事“一网通办”、企业和群众诉求“一线应答”。提升运转效能,树立“主动跨前一步”思维,加强跨部门跨领域业务协同,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合力攻坚。提升服务效能,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常态化开展“三服务”工作,尽心尽力为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

二十三、四川: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提倡“一次就把工作做对”

2024年,四川省将优化“川渝通办”政务服务,更新便民生活行动事项,让群众更好享受便利美好生活。

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合力攻坚,提倡“一次就把工作做对”。深入实施“一网通办”,扩大“区域通办”“跨省通办”范围。针对“数据孤岛”“数据烟囱”,勇于刀刃向内破壁垒,使各种数据互联畅通。持续治理“文山会海”,整治大呼隆论坛和展会,切实解决检查过多过滥等问题,让基层更为真切感受到“减负”。

二十四、贵州:持续深化“五个通办”,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2024年,贵州省将进一步优化12345便民热线、服务民营企业直通车、“贵商易”等涉企服务平台,清单化闭环办理企业诉求事项。持续深化“五个通办”,拓展“企业之家”服务,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持续建好用好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健全招标投标制度规则体系,降低经营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

推动出台数据流通交易促进条例,开展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

二十五、云南:一体推进营商环境优化,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政务服务

2024年,云南省将一体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开展营商环境争创一流年行动。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政务服务。强化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政策措施跟踪问效,实施民营企业培优扶强专项行动和“梧桐树”工程。推动融信服平台数据全归集、服务全覆盖、政策全上线,力争新增解决企业融资需求1000亿元。

二十六、西藏: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效能

2024年,西藏自治区将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效能。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机制。开展“诚信政府建设年”专项行动,对侵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政府行为一律坚决整改、反面典型一律公开通报。

二十七、陕西:扎实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快推进跨地区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

2024年,陕西省将坚持依法行政,完善重大事项行政决策机制,推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制度,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提升工作效能,扎实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快推进跨地区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完善惠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加强跨部门综合监管,常态化通报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二十八、甘肃: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

2024年,甘肃省将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持续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深化拓展平台应用,强化数据共享支撑,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行审慎监管,实行柔性执法,真心服务企业,拓展包容活跃的创新空间,让企业真正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二十九、青海:常态长效助企暖企,建立“高效办成一件事”常态化推进机制

2024年,青海省将实施营商环境改进提升行动,常态长效助企暖企,建立“高效办成一件事”常态化推进机制,健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惠企利民政策和服务免申即享、直达快享,积极为民营企业在发展上解忧、环境上解压、帮扶上解渴。全面落实机构改革任务,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全力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

三十、宁夏: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全面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

202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将深化简政放权,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围绕提升行政效能,全面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减掉一切能减可减的环节,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全面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实效性。实施数据平台能力提升行动,启动宁夏全域智慧管理平台建设。推动公共数据资源有序开发、高效共享,提升数据安全治理效能,全面加强数字政府建设。

宁夏将启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深化“企业纾困帮扶专项行动”,一企一策帮助关停企业恢复生产,完善企业帮扶机制和政企沟通机制,落实减免缓税费政策。用好“12345”政务服务热线,“7×24”小时受理企业诉求,努力让政府的政策信息第一时间直达企业、企业的问题意见第一时间直达政府,为各类企业放心放手发展创造更好条件。

三十一、新疆:高效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快数字政府建设

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高效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扎实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着力提升服务质效,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深化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应用,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开展数字便民利企行动,扩大“疆内通办”“跨省通办”范围,推动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提供延时服务,推进不动产登记“带押过户”。发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功能,提高项目审批效率。

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推进重点领域诚信建设,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推行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改革,对守信企业“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完善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和“首违不罚”清单,对轻微违法行为建立容错机制。

(来源:云上江西公众号;发布时间: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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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专家观点


//李培根院士:机器人、数字孪生、AI大模型,未来智能工厂建设的三大核心

4月26日,在2024中关村论坛期间召开的“智能制造创新发展论坛”上,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培根表示,智能工厂建设是AI赋能新型工业化的重要抓手,其核心在于智能机器人、数字孪生、大模型等关键技术在工业场景中的深层次渗透与应用。

第一个核心:智能机器人

发展至今日,智能工厂建设已经离不开机器人。李培根指出,现在企业里装配线上大量的机器人都是在封闭环境下工作,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的智能机器人。未来制造业里的机器人可以走出仓储和制造环节,进入到开放环境,这是今后一个重要方向,该场景的实现主要依靠自主移动技术(AMR)。

目前,车间里的自主导引小车大多是按照固定路径移动的,实际上真正的自主移动技术没有这些限制,它基于地图定位技术,通过扫描作业环境并自主更新地图,无需辅助固定信标,对工作场地几乎没有改造需求,非常适合部署在复杂、动态的生产场景中。日本牧野Makino的车间中,采用了运用AMR技术的机器人,可以同时照看多台机床,上料、下料、装刀具、卸道具等操作都不在话下。

机器人的应用范围不应局限于企业内部,而是应该能够应对各种操作条件、人口稠密的空间甚至其他自动化设备。“走出以往的受控仓储和制造环节,机器人将为各行各业带来发展机遇。”李培根说道。

比如,人形机器人具备高度自动化,且适用于各种复杂环境,是智能工厂建设的一个重要探索方向。特斯拉计划率先在汽车装配过程中引入人形机器人。奔驰正在和机器人开发商Apptranik合作,希望把人形机器人用到工厂,用于装配零件。

“通过以类似人类的能力不需要改造环境就能应对复杂的人类环境,使用场景更广,能作为简单、重复、危险的劳动力替代,也能在适应非标服务场景的同时满足情感需求和交互。”李培根表示。此外,机器人还具备学习功能,越用越聪明,工厂还可以通过机器人实现新老员工的技能传承。

第二个核心:数字孪生

李培根强调,智能工厂应该是充分应用数字孪生技术的工厂。数字孪生不仅仅是产品、设备的数字孪生,还包括车间、工厂,以及供应链的数字孪生。

举个例子,华中数控把数字孪生技术用在数控机床上,实时控制机器装备。通过对从机床上采集的孪生数据进行分析仿真,可以让使用者更清楚的认识机床的行为,从而进行更精准的控制与操作。

“数字孪生工厂不应该仅仅是对物理工厂一些简单的数字记录、数字呈现,而是要能通过数字孪生系统采集的实时数据,反过来指导车间或者工厂的运行,乃至供应链竞争,使工厂运行在最佳状态。”李培根说道。

实际上,车间、工厂需要的是一个数字孪生的工厂平台。数字系统实时记录真实系统的运行情况,分析哪些参数需要调整,并且实时调整来保证质量,保证效果。而供应链数字孪生体现在企业中,企业不仅要有好的供应链系统,还要有数字化供应链。而且不同于早就应用于供应链的传统的、离线独立的仿真,基于数字孪生的仿真是实时的、动态的,能够与物理系统交互连接。

第三个核心:AI大模型

李培根认为,未来智能工厂需要洞察一些复杂和高阶的关联。AI大模型对世界高阶相关性的认识已经远远超越人类,要重视其在智能工厂建设过程中的应用。

大模型是指具有大量参数和复杂结构的机器学习模型。其Transformer架构有两个重要功能,一个是单词的向量化,像ChatGPT一次可以提取300至500种属性来描述“苹果”这一个单词,不同类型、不同地区的苹果它都很清楚,这是人类难以做到的;另一个是自注意力,强调关系的寻找,ChatGPT5读一本将近2000页的书,读完之后便可以把握其中从头到尾所有词与词之间的关系,而人类的认知难以与之齐肩。

回到工业制造场景,数控系统内部电控大数据是主要数据来源。数控系统内部的大数据包括运动轴状态、主轴状态、机床运行状态、机场操作状态、程序状态等等,如果把这些数据收集起来进行分析就会发现它与零件加工质量、精度和加工效率之间存在复杂的关联关系,采取相应措施可以显著提高生产质量。

“如果对机床精度、装配误差问题、热和动力学误差、机床全生命周期误差控制等问题追根溯源,里面可能会有无数需要我们考虑的复杂的关系,比如机床部件、零件、精度、运动参数、转速等,这些关系在制造过程中很难考虑周全。”李培根坦言。不过,大模型的出现或许可以帮助智能工厂洞察更为复杂的高阶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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